目评价内容得分评价等级教师基本素养 20分 1 、对教学中需使用的音响资源、教学用具(钢琴、电子琴、打击乐器)等准备充分,并较好地使用。(4分) 2 、专业技巧熟练规范,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有机地运用与课堂教学中。(4 分) 3 、创设情境富有美感。对于听到的音乐作品能全身心地投入,具有挖掘音乐作品内在的感染力, (4 分) 4 、恰当运用评价,方法有效,能激发情感关注学生的人格发展。(4 分) 5、手段灵活, 积极运用多种媒体辅助教学, 动静交替。(4 分) 学生审美情感体现 20分 1 、对于学习音乐具有浓厚的兴趣,获得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和健康的审美情趣。(6 分) 2 、积极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6 分) 3 、能够在对音乐的主动探究中自信、自然、有表情的表现音乐作品。(8 分) 教与学的过程 35分 1、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教学过程设计合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7 分) 2 、目标设计明确、重难点突出,操作性强。(7 分) 3、符合《标准》要求, 教学内容正确, 切合学生实际, 密度容量适当。(7 分) 4 、教学主线清晰,渗透美育并贯穿始终( 7 分) 2 5、加强师生间、学生间的交流、合作, 学习氛围愉快。(7 分) 教学效果特色 25分 1 、完成预期的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6 分) 2 、体现音乐教学的审美功效和特点,学生参与面广, 实践性强。(7 分) 3 、体现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教学,拓展学生的文化、艺术视野。(7 分) 4 、教学特色在教材处理、教学设计、教学结构、教学方法等方面, 在能展现特长、富有个性、教学风格独特, 等酌情加分( 5 分) 总分值定性描述评价方法:分数在 85 分以上者为优秀等级在 70分—— 84 分之间为良好等级 60分—— 69 分为基本合格 60 分以下为再努力市北区教研电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