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项目《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需求方案》等挂牌发包竞标文件中的要求履行服务承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个单项罚款人民币200元。第十五条、在管理期间,乙方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管理人员睡岗、漏岗、溜岗或不按规定管理的,未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人次2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将按规定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第十六条、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乙方平时应注重相关人员储备,发生缺编人员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合理调整人员,7日内配齐,超过15日未配齐岗位的,将相应扣减物业管理费,并给予500元/人以下的罚款。第十七条、甲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造成乙方工作达不到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若因此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及其他文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执行期间,每年度执行物业管理委托方职工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0%(不含90%)以下,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如甲方涉及本合同物业管理范围的资产置换给第三方,本合同无条件自行终止;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挂牌发包竞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产权交易中心存档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单位:单位: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二○一三年月日二○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