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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4 |  大小:494KB

文档介绍
投诉的相关材料。备注:应实现,组团社和游客所签的国内组团合同与组团社和地接社所签的委托合同一致,组团社和地接社所签的委托合同与太原地接社与下一行程地区旅行社的委托合同(确认单)一致。C.出境旅游业务档案业务文件材料填写规范:序号分项内容规范要求1出境旅游合同基本要素(1)载明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2)载明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3)载明签约地点和日期。(4)明确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载明餐饮、交通、住宿设施、设备条件。(5)明确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不得使用或出现“远眺”、“车览”、“途游”等不确定性用语。(6)明确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7)明确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时间。(8)明确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9)明确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10)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11)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途径及应当承担的责任。(12)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13)载明为旅游者购买保险的种类和方式。(14)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2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基本要素(合同附件一)(1)明确游览项目的名称和游览时间,不得使用或出现“远眺”、“车览”、“途游”等不确定性用语。(2)明确购物场所的名称、次数和停留时间。(3)明确交通工具的标准,车座位、是否有空调等。(4)明确住宿标准,不得使用不确定性用语。(5)明确用餐标准和次数。(6)明确自费项目及价格,没有则填“无”。(7)明确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8)加盖旅行社公章,不得使用部门印章代替。(9)载明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3出境旅游者名单(合同附件二)游客的姓名、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均应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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