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由公司行政送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由全体员工监督实施。第十九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成都市高新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一条担任员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员工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集体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集体合同期满。但因以下原因被公司开除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协商代表必须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甲方同意乙方将工资总额、经营费用、财务状况、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计划、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职工培训基金使用情况等列入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1月1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双方应进行协商,重新签订或续签集体合同。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份,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一.收集预审。由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专项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厂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