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有效地解决学生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工作中无缺位现象1.02-3工作创造性勤于思考,创造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每学期自主开展有特色的活动不少于三次0.4勤3-1遵守劳动纪律模范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与学生交流,每学期有计划的谈心不少于10次0.63-2工作勤奋工作勤奋,人到心到,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0.312绩4-1学生党团组织建设所服务的班级、院(系)学生党团组织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正常,党团组织发挥作用好0.24-2制度建设所服务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完善,贯穿“以生为本”的理念,每学期期初有详细的计划,期末有总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好0.44-3学风建设所服务的学生学习风气浓郁,学习成绩好,每学期人均重修(补考)次数低于0.25次,学生遵守纪律,每学期学生缺旷率不超过1节/人、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率每年不超过1%,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1.0廉5-1廉洁自律为人正直、廉洁,不收受学生礼品、不牟私利、学生无相关投诉0.5特色特色是指本人特有的、优于他人的独特优良品质。特色应当反映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显著成绩,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加分因素注:权重1.0为重要项,本指标体系共有3项。评价对应用百分制。1.评价等级对应分,A—优秀(100分),其中重要项即权重1.0以上项大于或等于2项;B—良好(80分),其中重要项即权重1.0以上项大于或等于1项;C—合格(60分);D—不合格(40分);2.评价方法与步骤:思想政治工作者(辅导员)得分由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三部分构成,权重分别占30%,20%,50%;评价者对被评价人根据上表各指标打出等级按对应等级分加权平均,计算出分类平均分;根据权数再加权即为被评价者的最后得分;得分在90以上的为优秀,80-89为良好,79-70为合格;69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