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的重塑, 首先需要加强“重塑”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其次需要强化“重塑”的政策和法规保障。许多发达国家或地区积极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合作, 有着丰富的经验;我国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迄今,理论与实践均有长足发展。理论方面有包容理论与共同责任理论、教育生态系统理论、多元智力理论与全景教育理念以及交叠影响域理论与社会资本理论等; 实践方面, 日本的 PTA 项目、从“学社结合”到“学社融合”,美国的 PTA 项目、 MegaSkill 项目、美国学校发展项目( SDP )等, 我国的“以校为本”的家校合作模式、“以家为本”的家校合作模式、家校互动创建学习型家庭等。{15} 已有研究虽对三位一体教育格局的重塑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在我国, 研究存在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实证研究不严格、实践不够、实践操作问题突出等诸多问题, 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仍然亟须进一步加强家校社合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 以促使更好地实现全方位育人的理想效果。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成果要很好地推行, 需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强有力的保障。欧美一些国家的家校社合作就有着具体明确的法律保障。如美国, 有的涉及家长教育或教师培训,有的明确要求家长参加学校管理和决策, 有的拨专款设立家庭教育资源中心或聘用专职的家庭和学校关系协调员。美国有半数以上的州要求在师范教育中增加或加强有关家校合作的内容, 培养教师与家长沟通的能力。{16} 我国越来越重视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作,在《教育规划纲要》中, 更是将其提升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和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层面加以强调: 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强调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17} 可即便如此,却缺乏专门文件,缺乏政策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