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讲座; 8 、善于挖掘和培养新人,注重培养青年教师,打造骨干教师队伍, 每位兼职教研员都应该有 1-3 名骨干青年教师作为个人直接培养对象; 9 、深钻课程标准,精通本学科教材及基本教法,掌握本学科教学情况与发展趋向,及时提供教育教学信息; 10、开展调查研究, 深入了解本学科教师教学现状, 及时反馈基层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及新课程实施动态, 为局决策和教研室工作提供依据。三、兼职教研员的权利和待遇 1 、优先参加业务进修、培训和各项学科教研活动,在时间安排及经费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2 、获得我局提供的必要的报刊等资料。 3 、所在学校适当减少兼职教研员的教学课时量。 4、经审核同意可以局教研室的名义独立或与他人合作承担国家、省、市等课题研究项目。 5 、在年度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6、兼职教研员下学校听课、检查、指导教研、科研工作其补助标准与专职教研员一样。 7 、教研室将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教研工作实绩考评,对业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五、兼职教研员的管理 1 、兼职教研员由教育局教研室备案、管理,与专职教研员一样,对其定期检查考核工作情况。 2. 实行学科管理, 以学科为单位定期召开兼职教研员会议, 研究学科教研工作,承担学科任务。 3 、兼职教研员下学校听课、检查、指导教研、科研工作时,与专职教研员一样, 各学校要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 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4 、兼职教研员与专职教研员一样,要每月向教研室汇报一次工作, 每学期对本学科检查、指导、评价、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研员承担教研工作任务要同时计算在其任职学校的工作量和课时总量中。 5 、每学年,教研室对专、兼职教研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比总结,表彰、奖励优秀的兼职教研员。 6. 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 由市教研室颁发聘书, 每届三年, 到期自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