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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承揽工程任务奖励办法_2011080522594022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员。 4 、本办法所指的承揽工程任务包括总承包工程、分包工程、单项工序工程及机械设备租赁分承包工程等。但不包括由公司经营部门跟踪信息、组织投标并签约的工程项目。三、奖励提取 1 、提取基数以项目签约后, 由公司成本部测定的该项目经营利润为提取基数。 2 、提取比例 1) 经营利润不满 200 万元的工程项目,按 10% 提取奖励。 2 )经营利润在 200 万元以上不满 500 万元的,按 15% 提取。 3 )经营利润在 500 万元以上的,按 20% 提取。 3 、提取程序 1 )员工承揽任务奖由公司经营部在项目签约后提出书面的提奖报告, 经成本部、财务部复核, 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复审批准。提奖报告中必须详细列出经营费用开支情况。 2 )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后,原则上在收取工程预付款或首批工程款后一次性提取, 对于奖励数额较大的项目, 可以分阶段提取承揽任务奖。四、经营费用开支及奖金分配 1 、公司经营人员跟踪承揽任务符合本办法奖励的,因承揽发生的所有经营费用均包含在提取奖励中, 扣除经营费用后的提奖由公司分配给经营部门, 经营部门按照是否有利于承揽自行合理分配。 2 、非公司经营人员跟踪承揽任务符合本办法奖励的, 因公关发生的经营费用包含在提取奖励中, 扣除后的提奖由公司分配给承揽任务的员工, 该员工按照是否有利于承揽自行合理分配。 3 、公司项目部人员取得项目后续任务符合本办法奖励的, 因公关发生的经营费用包含在提取奖励中, 扣除后的提奖由公司分配给项目部, 项目部按照是否有利于承揽自行合理分配。五、其他 1 、所承接任务在工程规模、垫资要求、甲供材料、下浮系数等方面条件特殊时, 就在项目运作开始时按本办法的制订原则协商单项任务提奖办法,按约定的提奖比例执行。 2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能涵盖之内容或存在严重不合理状态时,可适时修订。 3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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