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也可以不统筹。统筹部分应当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进行再分配,可以按岗位特点发放额外补贴,也可以根据具体南京市江宁区供销社公务出行的情况按次发放额外补贴或按实际支出进行报销[9]。(三)保证基本需求,确保办事效率南京市江宁区供销社要保证公务用车的基本需要,以确保南京市江宁区供销社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实现公务出行的便捷合理。在科学计算后除保留核定数量的执法执勤等专业车辆外,南京市江宁区供销社要按公车改革的规定保留最少规模的公务用车,从实际工作角度出发满足必要的公务出行。公车改革既不能搞自由主义,也不能“一刀切”式走极端。南京市江宁区供销社公务出行的保障形式应当与岗位需要密切相关,而不是根据级别[10]。(四)要吸纳群众代表参与公车改革方案的设计制定南京市江宁区供销社在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应该跳出政府机关内部改革的范畴,最大程度上保证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车改的决策方案和论证不能只在内部决定,区县政府内部成立的公车改革领导小组不应成为主要决策机构,公车改革方案应当通过公共开放的决策程序来进行。可以在不同阶段,采取改革方案征集、公众代表参与讨论设计、草案意见征询、公众满意度调查、区县人大代表审议表决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倾听公众意见,满足公众对公务用车国产化、新能源化等期待。六、结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特别是南京市各区县政府公车改革的现状,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在建立治理模型的基础上,从满足公众期盼、整合协调改革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及政策、切实有效监督共四个方面,对公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11]。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妥善推进南京市区县政府公车改革工作的路径及方法。以满足公众需求改进公车改革方案;逐步实现政府公共资源、社会资源、公务员个人资源的整合使用;制定公车购置、使用、维护及责任追究的详尽制度;强化对公车消费的内外监督。目前我国正迎来公车改革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