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而对二者如何协调发展,如何促进社区自治建设方面的研究还有探索的空间。实际上,社区如何同政府进行互动而不是一味的服从是很重要的,这就要求我们对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关系不仅要做法定关系的分析,还需进行实际运行层面的动态研究。国外的相关研究社区理论的兴起最早是在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引入这种理论是在上世纪年代以后,但这种理论在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先进的管理模式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他国家争先效仿使这个理论走向兴盛。欧美国家的社区建设起步都很早,它们在理论先行、实践互动的模式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其社区的治理有几个比较明显的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自治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以及以以色列为代表的混合型。虽然也有一些差异,但国外社会的社区治理拥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共同点,就是社区自组织能力强,社会参与度高,政府不再是管理主体而更像是协管员,可以总结为社区的高度自治。几乎很少有国外的政府组织设置了街道办事处这个机构,这也是由于不同国家的环境与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缺少这个机构使得这些国家的社区发挥了更为巨大的社会公共服务作用,社区没有了更容易行政干预自身的机构,得到了更为灵活的自主权。在国外的社区治理中,政府与社区的互动协作关系表现在:政府仍然在主导着社区的发展方向,不会对其的服务管理过程不闻不问,但这种主导只通过整体规划、引导投资等方式间接地作用于社区建设;社区的建设发展中,居民参与度极高,社区具有行使一定的服务功能的行政职能,使得它的自治身份更为显著;非政府组织参与性较强,可以有效地提供社区建设需要,也能左右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然而这些现象同时也反映出两者关系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而且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才得以实现,这主要体现在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公民社会的发展等方面。总的来看,国外社区治理是一个由政府、社区、居民还有非政府组织共同协商互动的管理模式。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