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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宾馆改制方案-word资料(精)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性应付账款 269,566 欠付职工款 960,950 其他应付款 712,558 应付职工工资 147,820 应付职工福利费 133,660 应缴纳的税费 888,039 合计 6,705,810 4.5.3 交易方式全体买方全部一次性购买全部资产。具体依产权转让合同办理。 4.6 改制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将改制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由股东(出资方)组成股东会,设立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经营管理权、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执行权、监督权,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来行使,形成责权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4.7 政策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或“一事一议”原则,需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主要如下: 4.7.1 解决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统筹问题阳光宾馆因离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比例严重失调,市劳动保险公司未给离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统筹手续,企业为此承担并已经承担了沉重负担,这种体制转换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如继续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4.7.2 落实改制后各类人员的安置费用 4.7.2.1 离休人员改制后, 8 名离休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由改制后企业管理, 安置费用从出让净资产中抵扣预留,计 68.8 万元(安置标准为 8.6 万元/人)。 4.7.2.2 退休人员和退职人员 254 名退休人员和 2 名退职人员由受让方按有关规定从出让净资产中抵扣预留,计 384 万元(安置标准安 1.5 万元/人)。 4.7.2.3 遗属和供养人员 13名遗属和 1名供养人员由受让企业继续管理。其安置费用 21万元(安置标准为 1.5 万元/人)由受让企业从预留安置费中支付。 4.7.2.4 在职职工 78名在职职工留在企业工作的,将与受让企业重签五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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