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办法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司财务会计部。 12.3.7 经理部必须依法纳税,财务人员有义务扣缴各种税款,任何人不得干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从责任人分成中扣除。十三、工资分配 13.1 项目经理部工资分配原则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岗位差别,使工资收入与经济效益和个人劳动贡献挂钩浮动。坚持以收定支,遵循上不封顶,下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好坏等因素,自主进行工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技术等要素分配有机结合的原则。根据工资市场价位及岗位特点、按照责、权、利相当,工资分配必须向工程技术骨干、生产经营骨干、职业技能人才倾斜。本着标准工资档案化,实际工资分配动态化的精神,各生产单位都要停止原工资分配模式,根据本单位在岗人员结构和岗位特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动态型的工资分配。 13.2 项目经理部管理层人员工资分配办法项目经理部参与承包的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按月预支临时工资和效益分成工资制度;实行雇佣制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层其他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13.2.1 项目经理部参与承包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分配项目经理部参与承包的领导班子实行按月预支临时工资制度,待工程竣工验交完毕,经公司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效益分成工资。 13.2.1.1 预支临时工资项目经理部参与承包的领导班子月预支临时工资标准为:经理部党政正职 1500 元;第一副经理、总工程师 1400 元,在预支工资时不得高于以上标准。 13.2.1.2 效益分成工资工程竣工验交后,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内外预算差和上缴资金、安全、质量等指标进行考核、审计。项目经理部在完成公司制定的内外预算差和上缴资金指标的后,出现管理效益时,经公司研究,按照管理效益的 60%---100% 核定给经理部效益分成工资总额,效益分成工资总额的 40% 与上缴资金、工期进度、设备使用、各项管理及队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