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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制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改革举措、重要资源配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进行咨询论证。(4)涉及法律问题的议题,应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主要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是否符合国际惯例要求,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的问题。 3、会议议题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前,主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提请审议事项的正式文本,包括汇报材料、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等,必要时可附带一份汇报提纲。(2)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和参考资料。包括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拟出台措施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县(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公众意见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材料。 4、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科室(议题要附提请审议事项的正式文本)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送人秘科备选,人秘科根据收集的议题,提出下周市政府常务会初步安排方案,报送市政府秘书长核查后,呈报市长审核决定。 5、会议材料要求主题突出、条理清晰、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可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图表作为附件,供领导决策参考。在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时,需根据议题内容确定所需时间。 6、市政府办公室认为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回或提出补正意见,由主办单位重新报送或予以补正。三、会议组织 1、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原则上每月上旬和下旬各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由市长决定临时增减。市政府常务会议会期一般为半天。原则上议题不超过6个。 2、市政府常务会议遇每季度初,将安排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分析议题,分析前一季度(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市发改委、农办、经贸委、财政局、外经贸局、人行等部门要于季度初( 10日左右)准备好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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