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时间。 4、跟踪业务员在客户接车出厂或业务访谈、咨询后三天至一周内, 应主动电话联系客户, 作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 并就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与之交流。电话交谈时、业务员要主动询问曾到我公司保养维修的客户车辆运用情况, 并征求客户对本公司服务的意见, 以示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 与在服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对客户谈话要点要作记录,特别是对客户的要求,或希望或投诉,一定要记录清楚, 并及时予以处理。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应尽量答复; 不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 通话后要尽快加以研究, 找出办法; 仍不能解决的, 要在两日内报告业务主管, 请示解决办法。并在得到解决办法的当日告知客户,一定要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 、在销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的一周后的 7 天以内,业务跟踪员应对客户进行第二次跟踪服务的电话联系。电话内容仍要以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为准, 内容避免重复, 要有针对性, 仍要体现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 6、在公司决定开展客户联谊活动、优惠服务活动、服务活动后, 业务跟踪员应提前两周把通知先以电话方式告之客户, 然后于两日内视情况需要把通知信函向客户寄出。 7、每一次跟踪服务电话, 包括客户打入本公司的咨询电话或投诉电话、经办业务员都要做好电话记录,登记入表(附后) ,并将电话记录存于档案,将电话登记表归档保存。 8、每次发出的跟踪服务信函, 包括通知、邀请函、答复函都要登记入表(附后) ,并归档保存。(四) 指定跟踪业务员不在岗时, 由业务主管临时指派本部其他人员暂时代理工作。(五) 业务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售后服务工作; 并于每月对本部售后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小结, 每年末进行一次总结; 小结、总结均以本部工作会形式进行, 由业务主管提出小结或总结书面报告; 并存档保存。(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张表格: 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跟踪服务电话记录表、跟踪服务电话登记表、跟踪服务信函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