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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中心学校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1)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受农村贫困寄宿制享受生活补助学生 285 人。拟采用食堂供餐方式。五、补助规划早晚点: 一到六年级早餐(米干、米线)中学 2.5 元/ 碗,小学 2元/ 碗。中餐、晚餐提供肉类( 3元/份) ,炒小菜类( 1元/份) ,炖鸡蛋( 1.5 元/份), 番茄炒鸡蛋( 1.5 元/份), 汤菜类( 0.5 元/份) 。学生凭刷卡购买营养餐。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监督。六、实施时间从 201 2年3月1 日开始实施。七、管理办法 1、学生营养餐由学校自行制作,由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食堂负责“营养餐”的实物采购。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原料要有合格标品牌, 食物要留样, 学校后勤人员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总务处、班主任负责“营养餐”的日常管理, 会计、出纳账目、资金发放工作,每月账目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建立营养餐工程安全管理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和报告工作。 4、建立营养餐工程管理流程和食品安全监控制度。食堂对食品收发涉及的时间、人员、数量、批次等要进行登记。建立食品专供档案管理制度。食品储存应符合相关规定。八、工作措施 1 、舆论宣传。各班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使“营养餐工程”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 为实施好“营养餐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 、学校财务人员专管营养餐经费收支账目,进行日清月结,期末总结算,负责督促后勤人员轮流做好食堂管理、监督工作。 3 、学生到饭堂指定地点购买营养餐。 4 、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营养餐工程”,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及时协调,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5 、学校、食堂不得对营养餐有盈利,要把营养餐专款全部用到学生头上。梅子乡中心学校 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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