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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安置反映材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且我们的户口也都转到了村里, 我们把这里当成家, 以为我们以后会老死在这块土地上。可十几年过去了, 现在要拆迁了, 却说我们的宅基地违法了, 并且歧视我们说我们是外来户不是村民, 不享受任何待遇, 以前村里给的承诺现任领导也不认可了。这个结果我们无法接受, 这是严重的歧视, 其背后是利益的驱使,不但违宪违法,又不符合国家政策。《宪法》规定人人平等,赋予了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第四条规定“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是指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我们不是 X xx村的原住民, 但是我们是得到了原村民及村民组织的认可后加入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理应享受本村的村民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了村民自治的法律地位, 但同时规定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X xx 村将村民分为三六九等,称我们几十户是外来户,显然违背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违宪、违法和违背政策的事项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 理所当然不能通过村民集体表决、村规民约等方式来决定。何况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只能依据所征土地和实际人口来加以补偿, 而不是通过简单的表决就否定了我们的村民身份, 户口本上的户籍信息是我们合法村民身份最直接的依据,任何人剥夺我们的权利,都是对法律的蔑视。综上, X xx 村在拆迁和安置过程中,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 无视国家法律和法规, 暗箱操作, 搞差别待遇, 并且违法停水、停电、堵门、断路、偷拆、强拆。我们村民投诉无门, 万般无奈, 我们只得向上级领导与部门申诉, 恳请上级领导全面调查, 关注我们广大村民的疾苦, 查清真相, 并拿出具体解决方案, 督处实施, 妥善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反映人:( 大家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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