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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心校教学能手培养制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写考核表, 考核表要在全校内进行公示; 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第十二条职业道德考核。考核分为 A、B、C 三个等次。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的考核为 A 等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违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的行为, 在学校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 受到批评或处分的考核为 B 等次;在镇、县或更大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批评或处分的考核为 C 等次。第十三条教育教学管理考核。考核分为 A、B、C 三个等次。担任班主任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且成绩显著的考核为 A 等次; 担任班主任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一般的考核为 B 等次;在担任班主任或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有严重失误, 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为 C 等次。第十四条教学实绩考核。考核分为 A、B、C 三个等次。工作量为超工作量且超出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10%、教学效果优秀的考核为 A 等次; 工作量为本校平均工作量上下浮动 10% 以内、教学效果良好的考核为 B 等次;工作量为未达到本校平均工作量且相差超过 10 %、教学效果一般的考核为 C 等次。第四章管理第十六条全校教学能手的管理工作在中心校的领导下,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学校每年 7 月底前将考核结果报县中心校备案,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报。考核表装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第十八条管理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中心校教研室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积极应对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随机抽查, 要求取得好成绩。第十九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教学能手称号。(一)职业道德考核累计三年为 B 等次或 B 等次以下; (二)教学实绩考核累计三年为 C 等次; (三) 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失误, 在镇、县或更大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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