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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税务管理业务流程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财务处由价税管理岗负责保管税务证件及各种纳税资料,建立查阅借用登记制度。 7.2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其他抵扣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存档保管十年以上。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7.2.1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其他抵扣凭证由财务处在档案室统一存档保管十年以上。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7.3 财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已开具的发票( 票据) 存根联, 保管期限为五年。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对于没有存根联的已开具发票( 票据), 建立登记簿, 记录发票(票据)使用情况。 7.3.1 财务处指定价税管理岗负责保管已开具的发票(票据)存根联,保管期限为五年。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对于没有存根联的已开具发票( 票据), 建立登记簿, 记录发票(票据)使用情况。四、相关制度目录(制度后标号为《内控手册相关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索引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9.2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9.3 3《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9.4 4《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 -9.5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9.6 6《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9.7 7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9]130 号) ---1.6.16 8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税务手册》的通知( 石化股份财[2009]54 号) ---1.6.17 9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的通知( 石化股份财[2006]508 号) --- -1.6.11 10 关于印发《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化股份财[2006]497 号) ---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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