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0.25 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校级优秀党员, 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 0.1 分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第十九条在全国重大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者(特等奖、一等奖), 由学院推荐可直接报教务处审核, 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全国重大赛事指由教育部高教司主办的各种竞赛。第二十条对于学生干部推免研究生从事辅导员工作( 2 +3 免试研究生),在专业文化课成绩排名前 25% 的前提下, 采取综合排名、双向选择、公开竞聘、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最终人选。(2+3 )免试研究生的数量由人事处根据学生工作的实 10 际需要下达指标。第二十一条各院、部在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 经院、部推荐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按学校公布的指标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院、部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院、部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院、部报学校教务处培养科。未经院、部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第二十二条学校教务处培养科和研究生招生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推免生初选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在全校张榜公示,公示期 1 周。对有异议的学生, 学校教务处培养科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无异议则以学校文件形式正式公布初选结果。第二十四条初选名单确定后, 由接收学院组织复试( 往校外推荐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复试), 复试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按照陕西省招生办的要求填写有关上报表格并向拟推免生发放《推免生登记表》,材料收齐后到省招办办理录检手续。第六章后期管理第二十五条各院、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加强对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