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量化指标 2.1 每月下现场不少于 15 天; 2.2 检查派驻车辆配属车间各班组轨道车管理情况不少于 10台次; 2.3 添乘检查分管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不少于 10 台次; 2.4 每月全程参与并检查车间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4 台次; 2.5 段深度检索分析运监数据文件发现问题, 指导司机未发现的每件扣 5 分; 2.6 每月发现各类问题不少于 15 件,班组轨道车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少于 2 件。 2.7 每月下发安质效信息单不得少于 3件, 其中 B 类问题不少于 1件, 劳动安全问题不得少于 2件, 标准化作业方面问题必须高于二分之一。第四章考核和待遇第十五条轨道车指导司机的日常管理考核由设备管理科具体负责。设备管理科负责建立轨道车指导司机考核档案。第十六条以周、月、年度综合考评、培训、民主测评情况为依据, 以安全实绩、安质效信息、量化任务完成质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工作实绩为指标进行全面评价。年度考核成绩做为晋升的重要根据,对不称职或排在末位者予以告诫或解聘。第十七条每月对轨道车指导司机给予岗位补贴 200 元, 每季度发放一次, 季度内发生局定车辆设备故障及以上事故时全段指导司机免发。每月按添乘趟数支付乘务津贴, 日常下现场检查未添乘车辆时支付差旅费。第十八条考核处理一、告诫为加大对指导司机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在日常管理中问题频发, 但又未达到解聘(免职)条件的,予以告诫处罚。 1.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轨道车指导司机,应予告诫: 1.1 月度考评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后 2 名的。 1.2 在一个季度内,车辆安全问题突出,未采取相关措施。 1.3 司乘人员业务素质教育不到位, 标准化作业执行存在严重问题, 两纪问题突出, 工区对车辆管理监控缺失等问题尚不够给予解聘的。 1.4 现场检查轨道车辆后, 三天内路局、段检查同一辆轨道车发现安质效 A 类问题的,予以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