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的利润,更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拓展各方的业务,符合公司的利益。从母公司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南开天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其主营业务,所以后者的经营业务正是母公司多元化发展的战略途径,也是对其产业链的延伸。此次产品出售对于母公司来说依然是符合其战略需要的。 3.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是纯粹的产品销售行为。从购买方海南洋浦鸿天华电子有限公司来看,购买该技术使其获得了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也是其专业化战略的一种体现,而且价格优惠,符合公司利益。是一种互赢的局面。对广西河池化工公司来讲,眼前起到了补充流动资金的作用,更是起到对将来河池化工的长远发展(比如化工治理),有可能从传统企业转型,转变为朝阳行业。上述 1、2的分析可以看出,两个公司都对其经营战略作出了正确选择,应该说也相应处理好了财务战略与经营战略的协调,一个是元化战略,一个是多元化战略,此次出售符合了双方的战略方向,是共赢的关系。因为财务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服从于、并贯彻企业战略的总体要求。因为无论是企业战略本身,还是市场营销战略、生产战略和技术战略等子战略,它们的实施均离不开资金上的积蓄、创造和配置。而应该筹集多少资金及资金如何配置等决策并不完全取决于财务战略本身,还必须考虑企业战略对资金的需求及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此次出售没有资金风险。 4.转让价格的确定。此次产品出售,以低于评估值 144 万元的价格出售,材料中未描述原因。可能是考虑对现金流量的需要,因为出售所得款项是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即使如此,该产品的出售仍然会给公司带 450 万元的利润。 5.从整个程序上面看,有如下几个程序:( 1.)首先进行了资产评估,价值为 734.02 万元。( 2.)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3.)交易是在董事会同意后实施的。( 4.)对股东进行了批告(披露信息)( 5.)所有程序方法非常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