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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协议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9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如任何一项违约事件非经发行人告知主承销商的,主承销商应在获悉后及时书面通知发行人,以便发行人做出书面确认和解释或者采取补救措施。(4)同意给予发行人在发生违约事件之后的 10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完毕的, 不构成违约。 4.2.2.2 救济权利在任何一项违约事件的存续期间,投资人可以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1)召开持有人会议; (2 )持有人会议表决(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累计不低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 5%的债券持有人出席,并经过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累计不低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 50%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相关违约事件是否构成违约或者豁免违约责任; (3 )持有人会议表决(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累计不低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 5%的债券持有人出席,并经过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累计不低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 50%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采取对相关违约事件的以下措施之一补救: 发行人对本期债项增加担保; 投资者要求发行人对本期债项回售; 发行人自公告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之日不得新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同意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并于 30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4.2.3 发行人违约责任(1 )发行人未能根据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发行人应就应付未付款项向投资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日利率万分之五(单利计息)的标准计算,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 )发行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的规定,从而导致投资人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应赔偿由此给投资人造成的实际损失。(3 )发行人违背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或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任何义务的,发行人同意按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违约责任追究决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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