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登记申请书申请企业: 经办人: 填表日期: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填写说明一、已取证的经营单位因各种原因需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应在本市主流媒体登报申明 3 个月后向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并提前如下资料: ⒈申明报刊及收费凭证; ⒉本表一式 3 份; 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本表只是样本。申请时都要在网上登陆“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选择在线办事→行政许可, 打开“危险化学品业务管理系统”登录页面, 根据本经营单位唯一的一个帐号和密码( 已申请注册帐号的企业无需再申请注册) 登录系统在里面填写申请表资料并在线打印。二、本表封面上的“编号”由发证机关编写。三、本表中的“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地址”和“登记编号和证书编号”栏目要填写全称。四、本表中的“经营单位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 1998 〕 200 号)划分的企业类型填写。五、本表中的“市安监局业务处室审查审核意见”和“市安监局审批意见”栏目,由发证机关填写。六、申请经营单位应填写的项目打印申请表后不得有空白或涂改。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类型经营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经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登记编号及证书编号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债权债务清理情况是否完结刊登报纸时间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申请经营单位的意见(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市安监局业务处室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市安监局业务处室审核意见处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市安监局审批意见(盖章) 市安监局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