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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概论案例分析小超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监理措施; 6 、对施工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7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问题〗你认为监理规划是否有不妥之处?为什么? 【参考答案】首先, 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试题所给背景材料中是由土建监理工程师直接向业主“报送”。第二,本工程项目属于施工阶段监理,监理规划中编写的“4 、设计方案评选方法及组织设计协调工作的监理措施”等内容是设计阶段监理规划应编制的内容,不应该编写在施工阶段监理规划中。第三, “5 、因设计图纸不全,拟按进度分阶段编写基础、主体、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措施”不妥, 施工图不全不应影响监理规划的完整编写。㈡由于承包商不具备防水施工技术, 故合同约定: 地下防水工程可以分包。在承包商未确定防水分包单位的情况下, 业主为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自行选择了一家专承防水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承担防水工程施工任务( 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已确定分包单位进场时间,要求配合施工。〖问题〗 1 、你认为以上哪些做法不妥? 2 、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业主通知后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 、所给工程背景材料中的不妥之处: 业主违背了承包合同的约定, 在事先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也未事先与承包单位进行充分协商, 而是确定了分包单位以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并在没有正式签订分包合同情况下,即确定分包单位的进场作业时间。 2 、当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业主通知后: 首先应及时与业主沟通,签发该分包意向无效的书面监理通知,尽可能采取措施阻止分包单位进场,避免问题进一步复杂化。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业主意向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若资质审查合格, 可与承包商协商, 建议承包商与该合格的防水分包单位签订防水分包合同; 若资质审查不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协商, 建议由承包商另选合格的防水分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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