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过程种发现质量问题, 可由生产现场提出领料单号、异议数量和质量异议概述等异议信息后,通知采购部业务员和仓库保管员。 3.4.3 有技术部申报填写“物资质量异议申报单”一式四联,留存一联,同时交报采购部、物流部、财务部各一联。 3.4.4 备件质量异议由质量异议申报部门填写“备件验收记事”包设备部确认;各生产厂、部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异议,填写“备件质量跟踪报告单”交设备部,设备部立案后送采购部分析处理。 4 、质量异议处理 4.1 质量异议的处理由采购部负责。 4.2 采购部在处理质量异议时, 要客观分析各种因素, 找出造成质量异议的真是原因, 并在相关方面采取整改措施, 从而防止今后发生类似问题。属相关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合格的, 采购部向供应商签发“物资实物质量整改措施报告单”,责成供应商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措施进行验证。 4.3 对现场使用人员提出的物资质量异议,采购部应认真对待, 组织公司的生产技术人员及供应商进行交流分析, 去的共识后提出书面的质量改进措施,在以后的采购业务中监督供应商落实改进措施, 并体现在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中或另行签订技术协议。对异议原因有分歧时,可通过技术部门委托检验部门复检。 5 、质量异议的索赔处理 5.1 质量异议索赔原则: 由于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差或供需控制中的食物造成失误质量不合格, 在物资投入使用后, 导致公司产品收得率下降或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设备事故或虽未早晨设备是孤单引起非正常检修的,计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供应商全额赔偿。原则上应以现金形式赔偿, 采购部应考虑对供应商的适当处罚, 以监督供应商加强质量控制。如果供应商应在事先预知并预控却未采取措施的,应加重处罚。赔款、处罚款统一交财务部入账。 5.2 财务部对收到的质量异议赔款,做公司营业收入处理。 6. 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7. 本办法解释权属采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