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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工作指引——保险行业篇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3 )收入、成本费用具有特殊性。保险企业收入主要是保费收入和投资收入, 保费收入性质介于收入与负债之间, 由于收取保费时保险服务尚未开始,这时为保险公司的负债而非收入, 承保后提供服务保险费由负债转为收入, 这就是保险公司计提和转回责任准备金的原因;保险业投资收入金额较多、地位重要。在成本费用方面, 主要有保险赔款、保险营销员佣金及保险间接 10 费用、提取各种保险责任准备金形成的成本费用。 3. 保险业会计准则的变化的重要性 2006 年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发布, 2009 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的实施, 对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保单获取成本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明确、规范。比如, 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 该规定对保费收入的计量方式进行了调整, 明确规定在能够单独计量和区分时应当首先进行分拆, 分别确定为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进行处理; 不能够单独计量或区分的,应当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五)保险公司税收风险应对方式方法的改进保险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 保险经营的对象不是商品, 而是风险, 保险公司具有负债经营、经营周期长、资金规模大、投资需求高等特点, 保险公司总部对分支机构控制能力强, 保险产品、信息系统均由总部统一研发, 大量业务相关的财务数据由业务系统直接产生,部分保险公司已实现省级或市级财务集中。由于保险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保险公司税收风险应对中, 可以借鉴银行税收风险应对的方式方法, 包括: 总公司和分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加强合作; 重点关注系统性风险; 深入了解保险公司的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 注重加强税企合作等。此外, 保险公司的税收风险应对应特别关注以下方面: 1. 保险公司的业务收支类数据一般通过业务系统自动流转至财务系统,如保费收入、退保金、赔款支出等。一般情况下, 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由总部实施高度集中管理,在风险应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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