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后保处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遴选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项工作执行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一) 推荐符合条件供应商,并提供相关供应商信息; (二)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为确定合格供应商提供参考建议; (三)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情况进行反馈。第四章遴选程序 3 第十条合格供应商遴选程序包括: (一)各科室、班组推荐符合条件供应商,并提供相关供应商信息; (二)组织召开合格供应商评审会,对供应商资质情况、经营业绩情况、提供产品情况、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 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四)与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并确定合作期限。第五章遴选条件第十一条遴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条件包括: (一)供应商应提供单位资质情况信息,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殊行业企业资质证书等证件资料; (二)供应商应对于所提供物资拥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并有责任对其资质严格进行审核; (三)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配置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参加其它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社会信誉良好。第六章考核第十二条后保处将定期对已确定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考 4 核, 考核内容包括产品价格、品质、客户满意度、售后服务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继续续约、淘汰、整改。第七章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属于中央政府采购目录范围或者采购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物资采购, 供应商选择按照《上海海关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第十四条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后,后保处各科室、班组在物资采购时, 都应从该库中选择供应商; 如因特殊需要或者紧急事项,选择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以外供应商采购物资,应及时报备后保处办公室。第十五条后保处遴选建立的供应商信息库应定期报备至学院监审部门和财务部门,并接受其监督检查。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 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