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组织核电项目产品的生产实施; c.落实生产管理所需的资源配备; d.监督公司制造、品质、工程以及行政等部门的管理活动,确保符合质保大纲的要求; 3.1.2.3 项目经理/副经理 a.受总经理直接领导,组织建立健全核电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b.组织制订《质保大纲》与质量计划并监督实施; c. 负责定期对大纲范围、状态、适用性及与质保法规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督促采取纠正措施,及时修订《质保大纲》报买方审查,并对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d.负有对质量保证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查责任; e.组织处理设备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项; f.组织对分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评审或监查; g. 行使质量保证权限不受成本和进度的约束,不受其它部门的干扰,有充分指挥质量活 10 动过程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直至开停工令; h.向总经理报告《质保大纲》执行情况、物项及服务质量情况; i.在核电物项和服务质量保证方面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3.1.2.4 品质部 3.1.2.4.1 质量保证 a.组织和协调全公司范围内的质量保证工作; b.监督和验证《质保大纲》的实施; c.组织与协调质量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d.对核电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保证培训; e.对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记录进行管理; f.组织、协调对不符合项进行处理; g.负责内、外部质保监查; h.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保评价和审查分供方质保手册; i.监督和监查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1.2.4.2 质量检验 a.编制相关质量检验工作指引文件; b.组织和协调全公司范围内的质量检验工作; c.对核电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培训; d.对有关质量检验文件和记录进行管理; e.对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报告并跟进处理; f.负责产品的试验、调试工作。 3.1.2 .5技术研发部 a.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