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行业自律公约或甲方业务管理需要,按照险类或产品调整佣金比例。(七) 要求乙方纠正保险违法行为。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 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 有偿或无偿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 有偿或无偿为乙方提供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传材料; (五)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六)有偿或无偿为乙方提供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佣金;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有偿或无偿取得甲方提供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传材料; (四)有偿或无偿享有甲方为其提供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委托事项。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费收入不低于;赔付率不高于。(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 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 (三)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四)向投保人全面说明保险合同内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对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五)协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 (六)在协助客户投保时按甲方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客户详细信息; (七)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 (八)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秘密; (九)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 (十)按甲方要求确定展业身份称谓,不向投保人作任何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虚假宣传和承诺; (十一)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及时通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