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版)》其它条款目标的落实。牵涉到各个科室(部门)的, 要互相密切配合, 杜绝推诿扯皮, 共同做好各项评审指标达标工作。第三条各临床科室务必重视病历质量,按照重点病历归档要求认真梳理, 杜绝Ⅳ、Ⅴ级病历;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三基”训练, 确保“三基”考试达标; 全院各部门、科室要督促全体人员熟悉“应知应会”,确保评审过程中“访谈调查”不丢分。第四条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㈠科室负责人为医院等级评审的科室第一责任人, 对评审工作缺乏认识、消极应付, 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方案和部署,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的, 不配合职能科室督导、检查及安排工作的, 第一次提出警告, 对整改不及时者给予科室相应处罚并扣科室负责人三个月岗位津贴; 对三次以上督促、整改仍不到位, 影响整体工作进度或造成不良后果者, 就地免除科室负责人职务。 3 ㈡现场评审期间, 在各类考试考核( 如提问、技能操作、病历检查等) 中出现不合格的,因主观原因造成考评项目扣分但不影响等级评审结果的,给予科室处罚并扣除直接责任人三个月奖金。㈢等级评审后, 因主观原因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科室负责人一律就地免职; 在职职工根据《职工奖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顶级处罚。㈣责任追究处罚程序: 医院等级评审办公室和各职能小组根据工作情况, 对相关部门、科室、个人的责任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 提出初步意见, 报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作出处理决定。第五条在等级评审准备期间,工作表现积极,能主动配合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各项工作, 有助医院顺利通过等级评审的科室及科室负责人予以奖励。在评审过程中, 能为医院创造加分条件的有功人员医院将优先提拔和晋升聘用。第六条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院领导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二○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