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利用及时、现场、情况熟悉等有利条件,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敏感事项的过程管理和监督,降低廉政风险,防患于未然。(四)着力抓好风险管理的再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评修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循环管理,针对风险防控持续发展、循环推进的内在规律和工作特点,以年度为周期,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问题,结合单位事业发展、职能调整、情况动态变化等因素,不断调整充实、修正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的内容、措施,不断适应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三、时间部署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9月份开始启动,11月份结束。10月20日前,完成个人岗位、单位、科室风险排查,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完善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防控措施,完成工作总结,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10月10日前,各单位、各科室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统计表》报局监察室。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按局工作部署,提高认识,消除顾虑,明确要求,强化措施,有效推进。各单位、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各科室要着重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及行政审批事项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风险排查和风险监管,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力度,强化举措,最大限度减少滋生腐败的环境土壤,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不定期地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头看”。(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单位、各科室要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加强两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改进机关作风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意见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