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使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六、餐厨废弃物(垃圾)的处理应妥善,符合市政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发现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垃圾)应及时举报。责任人:洗刷消毒间卫生制度一、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二、食(饮)具进行消毒、清洗应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三、物理消毒法: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120℃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化学消毒法:餐饮具浸泡在有效氯气浓度达到250㎎/L(250ppm)的消毒液中5分钟以上。四、餐饮具经物理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涩、干的要求,经化学消毒后应达到光、洁、无异味要求。五、消毒后的餐饮具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应及时将消毒后的餐饮具放入张贴有“已消毒”标志的专用保洁柜内。责任人:主食面点间卫生制度一、制作面点的工用具、工作台、容器等要专用。二、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三、面肥(引子)不得变质、发霉;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相应卫生要求。四、需进行热加工的应彻底加热。五、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六、裱花蛋糕制作应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七、剩米饭应晾凉后冷藏保存,食用前应再次彻底加热。责任人:热菜烹调间卫生制度一、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二、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三、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四、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五、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六、加工扁豆应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七、盛放热加工食品的容器使用后应洗刷干净,每次使用前进行消毒。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