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的质评物,质评物将于4月初全部发放至各参加实验室,请各实验室妥善保存,以供质评活动使用。活动次数批号样本建议测定日期结果上报截止日期质评成绩下发日期第一次201111,201112201113,201114,2011154月20日4月30日6月30日第二次201121,201122201123,201124,20112510月20日10月30日12月20日注:为保证及时回报结果,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结果将不予统计分析。二、样本处理方法及回报结果注意事项1.收到标本后应放入2~8℃冰箱避光保存,不能结冰。测定时从冰箱中取出,使温度升至室温(18~25℃)。2.本次发放的标本为液态质评物,不需复溶,检测前先将小瓶颠倒混匀,开盖后直接进行检测,注意应将质评物当作病人标本使用实验室常规方法检测。应将质控品以患者样本对待,并视为具有潜在传染性。三、其他注意事项1.请仔细阅读宝鸡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文件宝市卫医发[2010]661号关于印发《2011年度宝鸡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计划》的通知。2011年室间质评计划书及通知,质控回报表等资料均可在宝鸡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网页(自行下载。若质控品接收后出现问题(如破损、标本重号等),请致电宝鸡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2.使用Web方式传递室间质评信息。2010年用户继续使用以前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2011年新参加单位,请使用检验中心分发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为了您的室间质量评价信息的安全,进入后请尽快修改您的用户名及密码。如果在网络化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请与宝鸡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网(员联系,电话(0917)3397741。3.参加室间质评单位遇到的与质评有关的问题直接与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室联系。联系电话:(0917)3397614,3397612,,3397444联系人:薛海鲸乔正梅电子邮箱:l@宝鸡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