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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级区域性人才市场体制创新的思考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惯例,建一个有形市场要成立一个市场管理委员会,尤其是区域性市场。那么,要不要建立人才市场管委会?如果要,市场与管委会又是什么关系呢?建立人才!}f场管委会是必要的。管委会的组成一般是:国家人事部的领导,中心城市所在省份人事部门的领导,心城了的行政长官和人事、计委、体改委等综合部门的负责人。这样的管委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一是建立区域陕市场需要总体规划和统一领导。二是人才市场规范运作需要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协调和配合。三是人才市场的建设涉及到土地规划、资金、物价、税费甚至水电供给问题,在经济条件不很宽松的现阶段,需要管委会出面大力扶持,进行政策协调,争取优惠和照顾。建立人才市场与管委会的新型关系。从管委会的组成可以着出,管委会是一个松散的、行政性的、综合性的组织,是政府的一个非常设机构。目前,各中心城市在筹建人才市场时也和兴办一般商品市场或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成立管委会,管委会代表市场,成了事实上的市场内部最高管理机构。有的城市甚至让管委会或下设办公(社会科学论文发表----论文发表向导网江编辑加扣二三三五一六二五九七)室的负责人担任市场的法定代表人,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场的运营和管理。这种作法是不妥当的。因为管委会说到底延一个行政机构,如果管委会成为市场内部最高管理机构,本质上就是“行政造市场”,必然导致“政市不分”和“政事不分”,影响市场内生机制的正常发育,最终必然导致“从行政造市场”到“行政扰市场”的蜕变。这也是我们一些市场上不了规模、形成不了辐射能力,有显著的封锁特征的承要原因之一。人才市场不能再走这条老路。管委会应该是人才市场之外的一个机构,它不代表市场,也不具体负责市场的运营和管理。它的职责主要是协调处理市场诈建和运行中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和部门、地区之间的关系,并对市场的经营施行外部监督。人才市场作为一个法人,应该有自己的治理结构,其法定代表人从治理结构中产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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