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访和越级访应急处理制度集体访和越级访应急处理制度一、要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二、按照“谁主(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成立调查组,落实包案领导,落实办案单位,落实办案经费,落实办案人员,落实办案责任,落实办结时限。三、发现有集体、越级访苗头,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便及时制定解决方案,采取稳控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和激化。四、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实行“一问二领三接待四教育五调处六回复”的接访程序开展疏导、教育工作。五、建立接访派遣制度。一旦发生越级、集体访,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负责将上访群众带回,要对上访者进行法律和有关政策教育,对骨干人员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严防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