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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讲义.doc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7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途在一些国家的专利法中被归入产品之列,在另一些国家则被归入方法发明。例如,用途发明在美国就是被归入方法发明的。在美国,某些药物本身即使被认为不具有创造性、新颖性,而仅仅是衍生的新用途,然而授予其创造性方法专利也可以使发明人得到实际的保护。2、方法发明指用于制造一种产品的包含一系列步骤的新的技术手段。产品发明往往体现为某一具体的有形实体,而方法发明则更具有抽象性和无形的特点。它往往表现为某一过程、步骤,是从一个起点到另一个起点的过程中所运用的手段,包含着时间延续的因素。方法与产品是紧密相连的,又是可以区分的。如果说方法是做一件事的方式,那么这种做事方式可能因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而获得专利;但是所做的这件事本身即方法的结果却不一定也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因此创造性方法的结果本身不一定也属于发明的范畴。也就是说,与产品的制造不存在任何关系的技术方法,只要能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实现一定的技术效果,该方法也可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当然,一个创造性的方法也可能产生一个创造性的结果,这时方法和结果都属于发明的范畴,均可以获得专利权。也就是说,在产生方法发明的同时,可能产生相关的产品发明。授予专利权的方法必须是具体的、实用的,抽象的思维步骤、单纯构思、自然规律等即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却不能获得专利权。例如,将裤子进行熨烫可以获得笔挺的效果,熨烫裤子这一构思显然不能获得专利,但是裤子熨烫机以及可以获得熨烫效果的折缝方法却有可能获得专利。将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的意义在于产品和方法在授予专利权后,其权利效力范围不同。依照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就产品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以及进口专利产品。如果就方法授予专利权,则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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