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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情况汇报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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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同时,监管部门平时查处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案件,要一律向政府食安办报备,一律通报公安机关。同时,请公安机关向工商、质监、药监等主要的行政执法部门派驻警务室,保障日常行政执法,加强信息沟通联系,形成防范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三)充实专业侦查队伍。市政府将把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摆上与其它刑事斗争同等位置,在前期组建地市级食药安全侦查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办案力量,确保在市局层面建立15人至20人建制的专业队伍。同时,在各市(县)、区公安机关逐步组建5至10人建制的食药安全犯罪案件侦查队伍。通过组建市和市(县)、区两级专业队伍,确保公安部门能够有效履行打击职能,发挥好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四)强化基础建设保障。继续推进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明确和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职责,推进监管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装备配备,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加强监测评估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安全专家库等建设,为有效打击、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有力推进基础和打击工作,将进一步加大财政经费保障,根据打击和监管工作的实际,加大对执法单位特别是公安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测、勘查、取证等装备的投入,全额保障包括司法鉴定、仓储保管和销毁处理等在内的办案经费,为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工作解决后顾之忧。(五)健全安全宣传警示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定期、适度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交流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支持新闻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梳理调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达到惩处违法行为、震慑犯罪分子和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公布违法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户“黑名单”,敦促违法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行业退出,维护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首页12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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