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方式。这种评价是在学生完成一系列任务(如实验、辩论、调查、设计等)的过程中进行的。它通过观察、记录和分析学生在各项学习活动中的表现,对学生的参与意识、合作精神、实验操作技能、探究能力、分析问题的思路、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水平以及表达交流技能等进行评价。活动表现评价的对象可以是个人或团体,评价的内容既包括学生的活动过程又包括学生的活动结果。活动表现评价要有明确的评价目标,应体现综合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力求在真实的活动情景和过程中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进步与发展进行全面评价。过程性评定从出勤情况、作业情况、过程与态度等三个方面进行评定,共100分。ⅰ、出勤情况(30分)出满勤记30分,无故迟到、早退各扣0.5分,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一天扣5分,扣完为止,有指定学生作考勤员负责记录、初评,任课教师审核、评定。经批准的病事假,学生事后补修所缺课时的,不扣分;若在模块学习前提出免于参加课时学习的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免于参加授课学习,该项记满分;若旷课总节数超过总课时的1/3时,即不能取得该模块的学分。ⅱ、作业情况(30分)①作业质量(10分)由任课教师综合学习课时内的作业质量情况评定;②作业完成情况(20分)能独立自主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按时上交,得20分;无故不交作业一次扣1分,未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而迟交作业每次扣0.5分,抄袭作业每次扣4分,扣完为止。由小组长和课代表完成记、初评,任课教师审核评定。ⅲ、过程与态度(40分)对学生在模块学习的过程进行评价。主要从课堂表现、实验和活动、态度和方法、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课堂表现的评价可从听课态度、记笔记情况,课堂参与程度,遵守课堂纪律,踊跃发言等方面进行评定。学习态度可从学习目的性、学习兴趣、自信心、学习毅力和自制力、学习计划性、合作精神等方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技能。(4)综合评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