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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关于尽快改变中小学校医配备不足现状的建议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必须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要在“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Р2、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建立校医专项编制,逐年解决校医编制不足问题,以扩大专职校医队伍。把校医的配置情况纳入学校等级评估、晋升以及年度考核等的主要考核条件。Р3、加大对现有专兼职校医的培训,公开招聘应届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改变目前校医整体水平偏低的现状。Р4、增强与卫生部门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吸引社区医生走进校园,指导和帮助学校做好公共卫生工作。Р5、切实落实好编内校医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待遇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体育卫生教师特别是农村小学体育卫生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校医或卫生保健人员。各地要在三年时间内对现有体育教师、校医或卫生保人员进行一次轮训。落实体育教师、保健人员与其他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Р”。Р教育和卫生部门应该加强合作和规划,统筹好校医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我区中小学的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中,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与“同工同酬”的原则,认真落实“校医享受与其他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不要搞“一刀切”, 把校医划归一般的后勤人员,其工作量计算要打折的做法有违“多劳多得”与“同工同酬”的原则。把具有专业从医资格的在编校医简单地等同一般的后勤人员,其实质上是对校医生专业技术的漠视或否定。这不利于调动校医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校医队伍的稳定与发展。不要有偏见,要尊重客观事实,恰如其分的评价校医的工作,认定校医为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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