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政府牵头,发改委、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城管、环保等部门参与配合,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尽快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消纳处置场地,实施分类处理。并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措施建设垃圾处理消纳厂,实现建筑垃圾管理由堵变疏,使建筑垃圾变害为利,服务城市建设。Р 2、稳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处置效益。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粉碎后,可以代砂石,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因此建议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收纳的分类工作,将其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回收利用。加大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从政策上扶持从事建筑垃圾处理的投资和产业活动,给予资金、税收等各种优惠,同时鼓励社会积极使用再生利用产品,以提高建筑垃圾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Р 3、整合管理资源,建立建筑垃圾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关键在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此必须在建立审批核准、部门联合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一是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机率。按照Р“谁生产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二是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由于建筑垃圾违章行为涉及城管、建设、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为此,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无证运输、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等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特别是要加大对那些未经审批违法占地私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肆意倾倒建筑垃圾造成破坏农田耕地,损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影响城市排涝行洪安全,延误城市建设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