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严格限定全部可用的土地面积,不进行土地整理和开发,不进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城市化率的提高必然导致粮食的减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成都市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整理和开发,在规划期内逐步实现土地的占补动态平衡,同时也进行了土地的规模经营,2009年建成56个面积在5000-10000亩的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形成农业规模经营基地60个。在这两个因素综合作用下,粮食产量变动的原因不再是城市化率的变动,两者之间也不存在交互作用。Р第二,粮食产量和耕地面积不存在显著关系,一个原因是土地整理开发过程占补的不对等。在城市化进程,建设用地会不断占用稀有的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开发不断补充土地资源,以保证一定的耕地面积,这体现了一定数量的耕地面积对保证粮食产出的重要性。但是,占和补对等性不仅仅体现在在数量上,还要在质量上有所体现。正是由于补充的土地质量不如原来被占用的土地质量,导致了耕地面积对粮食产量变动的解释力度大大弱化,土地质量成为解释粮食产量变化的重要原因。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耕地面积增加并不意味着土地的规模经营,这取决于耕地地块的分布。大量零散分布的地块面积的总和可以很大,但这并不是规模经营。Р五、结论及建议Р1、在实行硬性耕地保护指标的条件下,城市化进程中可以通过提高建设用地效率,土地整理与开发等方式,节约出土地。在一个土地利用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对被占用的耕地实行补充,现实土地占补的动态平衡。随着集约化发展方式的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极有可能实现占小于补得情况。成都市在2003-2020这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期内,在保证成都市631.2万亩耕地指标不动摇的前提下,规划期内89.3万亩建设用地的需求在数量上完全可以从通过土地整理获得的142万亩后备用地中得到满足。那么,将会出现可供地方政府自由使用的总共约有70万亩的土地空间。这种剩余便是城市化节约土地的一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