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开支。Р二、三重一大决策形式和程序Р(一)重大决策Р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Р(二)重要干部任免Р1、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和调整,必须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民主、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后,由党政班子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Р2、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按照两年一、一年一调整的原则,不断调整充实局后备干部人才库。Р3、局级以上荣誉人选的,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采用民主集中制方式确定人选。Р4、干部的考核奖励应严格按照局相关制度执行。Р(三)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Р1、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在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局党政班子讨论决定。Р2、大额度资金必须由计财股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局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提交党政班子讨论决定。Р三、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Р(一)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加强责任者的考核监督。Р(二)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有关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档备查。Р(三)严格执行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办公室必须组织安排落实到位。Р(四)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和财务制度,对于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的,办公室拒绝加盖公章,涉及资金支出的计财股拒绝拨款报账。Р(五)严格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五个规范(内容规范、阵地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任免和奖惩干部以及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