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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制定“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Р卫生系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了解、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在决策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求决策正确、及时,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Р1、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征求意见制度。根据需要确定征求意见的范围,可采取座谈会、社会公示等形式进行。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整理,把科学、合理、可行的意见充分吸收应用到决策中来。Р2、单位班子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做出该决策的会议决定。Р3、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三重一大”事项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公示。Р三、建立“三重一大”事前报告制度。Р各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事前向上级业务主管领导、挂点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报告。隐瞒不报,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Р四、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Р1、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制度的,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按规定报告的。Р2、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Р3、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的。Р4、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Р5、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Р6、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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