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信息、资金或人员在银行与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单元间的任意流动,禁止以关联交易的形式在金融机构总部及各业务单元间任意调配资金,该制度能够将集聚性风险、内部交易风险与利益冲突风险控制在有限的范围之内。 РР 完善内部控制活动的运行机制 Р 对于综合化经营背景下的财务杠杆风险、透明度风险与法律法规风险,应从完善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入手,通过实行科学的资本管理、采用严谨的内部控制程序与方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系统化、透明度高、及时性强的信息披露机制,将金融机构的一切活动置于内外部监管之下,提高其业务运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其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的管理。 Р 建立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有效的风险报告制度 Р (1)借鉴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经验,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和历史数据,构建涵盖风险监测、风险分析和不良资产处置等风险管理环节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预警以及建议方案等生成自动化、传输网络化,以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РР (2)完善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报告的频率、深度与职责,针对综合化经营下金融机构常规风险与特殊风险的不同特点,制定差别化的风险信息传导机制,建立纵向报送与横向报送相结合的信息交流线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实现信息共享,使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政策能够得到良好地贯彻。 Р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监控制度以及持续改进机制 Р 风险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单元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和风险敞口的实时监控,逐步完善对风险管理目标的差距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做出调整,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要完善各类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保障各项风险管理达到预期的效果,保障风险管理体系走向规范化、定期化、制度化的持续优化之路。 Р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总行发展研究部) Р 375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