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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剖析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有人事实上就被侵权开始的时间、侵权人采用的侵权方式、被侵权的地域范围以及损害程度等,很难作出全面而准确的判断和提供充分的证据。为了及时审结驰名商标侵权案,法律有必要作出规定,即一旦发现驰名商标被侵权,驰名商标所有人如向工商局或向法院起诉,工商局或法院只要求原告(被侵权人)提供被侵权的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即推定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成立;被告(侵权人)则同时负举证责任,应就其自己的行为未构成侵犯他人的驰名商标提供充分的反证,否则就认定为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准确而迅速地审结驰名商标侵权案,以保护驰名商标。 Р (5)采用加重处罚制度。国内市场,假冒商标和伪劣商品泛滥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其假冒的主要对象是驰名商标和名牌商标,国内有多少名牌,就有多少冒牌,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名牌厂商的利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对侵权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驰名商标不仅是商标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它也是全社会所共同拥有的财富,是国家富强和声誉的标志之一。对驰名商标的侵犯,不只是侵犯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权益,实际也是侵害社会的行为。故而一旦发现有侵犯驰名商标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除了对侵权人适用全额损害赔偿和重罚或重刑外,还应让侵权法人和直接责任人(包括侵权实施人、侵权策划人和法人代表等)承担连带责任。 РР (6)禁止转让和严格控制许可使用。对驰名商标应绝对禁止转让,对其许可使用也应严格控制。在许可使用方面,应建立特殊的许可使用程序、商品质量担保和审批制度。被许可人必须承担商品质量保证义务,并接受许可人(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全面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驰名商标,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品地址,以与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商品相区别。驰名商标所有人所获得的商品优质标记,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Р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Р 378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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