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历毕业,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三个月的。Р(二)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Р(三)大学专科学历毕业,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后,在本专业岗位工作满三年。Р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任,并对原已聘任的人员,必须及时解聘,解聘后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享受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规定待遇。РР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Р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Р专心---专注---专业Р专心---专注---专业Р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Р专心---专注---专业Р (一)参加脱产学历教育六个月以上者(专业培训除外)。Р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Р (三)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Р (四)因失职造成严重技术责任事故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Р (五)年度内专业技术职称考核不称职的人员。Р (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章违纪,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Р(七)现已取得任职资格,但不符合聘任基本条件的。Р(八)虽具有任职资格,但本单位没有其专业岗位或因岗位编制有限不能上岗的人员。Р(九)由工人岗位转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且属后续学历的人员,除技术员和国家统招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外,其他非专业技术岗位的生产管理人员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称。Р(十)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同时兼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主专业技术职称,兼职专业岗位不再重复聘任。Р(十一)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长伤、长病人员和职务退出离岗人员均不得聘任。Р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职称设岗及聘任期限Р 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聘期为二年,中初级职称为一年,每年初聘任一次,聘任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受聘期限从受聘之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