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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实施程序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采购结果确定。Р《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财建[2016]504号 Р第八条 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Р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Р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确需超过本规定确定的开支标准的,行政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事业单位中央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地方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РР代建管理费核定和支付应当与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结合,与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同时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件的,可以支付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一般不得超过代建管理费的10%,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应当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完成代建任务的,应当扣减代建管理费。Р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单位:万元)Р工程总概算Р费率(%)Р算    例Р工程总概算Р项目建设管理费Р1000以下Р2Р1000Р1000×2%=20Р1001-5000Р1.5Р5000Р20+(5000-1000)×1.5%=80Р5001-10000Р1.2Р10000Р80+(10000-5000)×1.2%=140Р10001-50000Р1Р50000Р140+(50000-10000)×1%=540Р50001-100000Р0.8Р100000Р540+(100000-50000)×0.8%=940Р100000以上Р0.4Р200000Р940+(200000-100000)×0.4%=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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