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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省食安委办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的实施方案(精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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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安办,负责迎检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Р(二)工作步骤:Р1.自查自评阶段(2016年11月6日-11月9日)。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2016年XX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进行自查自评工作,自评表、自查报告于2016年11月9日前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进行汇总,将全县自查报告于11月日前报送至市食安办。Р2.迎检准备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各部门对照《2016年XX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中的考评内容,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资料。同时,做好迎接现场检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点的指导。Р3.督查阶段(2016年11月18日前)。县迎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查,查遗补缺,督促整改。Р4.迎检阶段(2016年11月19日 28日)。迎接省、市食安办考评组对我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评。Р三、工作要求:Р(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是对2016年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总结,省食安办将于2016年11月19日 28日组织对各市(市)县的考评,结果将纳入本年度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结果。县迎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相应的迎检工作组。各部门要根据县迎检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部门工作方案,将迎检准备工作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确保迎检准备工作的顺利完成。Р(二)认真总结,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工作亮点,认真完成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由于迎检工作时间紧迫,各单位务必把握好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准备工作。Р(三)加强督查,确保迎检工作高质量完成。县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反馈督查意见,并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同时,加强与市食安办的联系沟通,确保全县迎检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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