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G)44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V)45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46执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任务的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的,送检单位可免交检定费。(V)47计量检定工作应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V)4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强制检定的实施情况,应经常进行监督检查;未按规定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V)49计量监督员对计量违法行为具有现场处罚权。3)50对当地销售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检查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V)51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参加,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V)5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执行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V)53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特殊要求的用能单位是从事能源生产、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用能单位。(V)54计量技术法规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V)55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可用于产品的检验、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量器具修理后的检定和计量器具的仲裁检定。(X)5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V)57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