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必需按时接送职员上下班,司机必需执有和驾驶车辆相符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企业专用车辆,若强行使用并所以造成交通事故等后果,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公车私用可参考凤供字[]2号文件实施。Р第二十三条 车辆出车前,司机必需认真检验车辆安全情况,发觉隐患立即汇报并送往修理厂维修,要常常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齐洁净。Р第二十四条 专用接送车辆必需按每个月核定用油费用额度内节省使用,车辆保养和维修、相关费用报销及驾驶员违章等相关要求可参考凤供字[]2号文件实施。Р第六章 突发事故应急方法Р第二十五条 屠宰厂发生突发事故关键有两种:一是机械设备故障引发突发事故(厂内突发事故);二是部分屠夫(商)或周围群众因对屠宰厂不满而寻衅闹事,对屠宰厂进行封堵路锁,甚至发动罢市等恶意破坏行为引发突发事故(社会性突发事故)。Р第二十六条 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企业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企业经理、厂长担任,组员由各组组长及本厂男性职员组成。组内设联络员1 人,事故抢修人员2人,安全保障人员4人。РР第二十七条 当发生厂内部突发事故时,机修工立即打开应急备用照明灯并切断总闸电源,放血组全部职员立即把烫池中毛猪捞出,破肚组职员立即就地手工脱毛,下水组和卸肉组职员原地不动,坚守岗位,以防个她人乘机作乱,维修小组立即进入机子抢修。整个应急过程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保持镇静,不慌乱,不观望,全厂上下团结协作,把事故造成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Р第二十八条 当发生社会性突发事故时,联络员立即电话汇报突发事故处理小组组长,并立即向110等相关部门报案,随即开启应急预案。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并立即将现场情况组织文字上报相关部门,副组长立即召集全厂职员快速到厂就位,组织准备好满足屠宰基础条件,安全保障人员立即联络生猪货源,随时做好应急宰杀和上市销售工作。全厂二十四小时保持待命状态,直到突发事故消失为止。